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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2015年01月09日 11:02:53 访问量:84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渝教工委〔201018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教委(教育局),委属各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自觉性,增强全市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塑造一支师德高尚、敬业乐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教育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师德师风决定学风、校风,直接影响着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  

教师是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时期,师德建设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切实增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基础工程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教师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肩负着为人师表的社会责任。目前,教师队伍中职业信念动摇、奉献精神弱化、道德水准下降、从教行为不规范、治学态度不严谨、法纪意识淡薄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  

师德师风不仅影响着学校的教风和学风,也直接决定着全社会对教育的满意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既是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与否的重要标尺。我们要紧紧抓住师德建设的新机遇,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手段,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切实解决当前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市广大教师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辛勤耕耘,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其主流是好的。但是,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容忽视,亟待解决。当前,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有损教师良好形象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引导教师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要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有缺点的学生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其身上的积极因素,尊重其自尊心,满腔热情地做好转化工作。要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要建立民主、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要坚决纠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二)解决教师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问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督促教师履行课后辅导学习困难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推托敷衍,不得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坚决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或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内外接受有偿补课;禁止教师故意不完成教学内容从而迫使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禁止教师相互之间或为有偿家教补课者介绍或提供生源。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教师在校内外违规收费办班补课,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或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对经查实确有违反者,要清退违规所得费用,并视其情况给予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撤销已授荣誉称号或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应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若学校管理失范,则严肃处理学校并对学校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领导职务。 

(三)解决少数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洁的问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要引导教师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不搞“学钱交易”。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使用的教材,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收费使用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或代书商向学生兜售教辅材料等。要主动向学生、家长公示班级费用结算情况。对违规者除清退所有非正常所得经费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三、优化和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极为关键。针对我市实际,当前要在以下六项机制的建立健全上狠下功夫。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实行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 

(二)建立健全教育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纲》,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常年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要定期分析研究师德师风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举措,将师德教育长期不懈的抓紧抓好。 

(三)建立健全活动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师德论坛、征文、演讲、报告和表彰等活动,不断探索师德建设新机制和新方法,不断创新师德建设理论、制度和管理。要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模范事迹。要通过“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等有效形式,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其中,促进师德活动常态化。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奖、评优、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年开展师德评价,并建立完善学校、干部、教师的师德考核档案,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向家长发放评议卡、定期召开见面会、座谈会等举措,及时掌握师德动态,不断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特别要针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健全校本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本师德建设的研究和指导,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为基点、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本师德建设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事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绩效考核中。要结合校情实际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师德建设制度和办法,加大教育、引导、执行、考核力度,促进师德建设校本化。同时,通过开展中小学师德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大师德先进事迹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编辑:秦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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