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转发关于开展党内“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转发关于开展党内“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2016年07月01日 09:34:45 访问量:601

委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内“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彭委组〔2016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单位将捐款存入账户后,凭银行进账单及时到县教委组织人事科(6-9室)开特殊党费收据,将捐款花名册(附件)纸质件加盖公章于74日前上报县委教育工委。联系人:汪贤梁  联系电话:78448833

账户名称:汪贤梁

    号:6228 4804 7846 0032 87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629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党内“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彭委组〔201652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

根据《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656号)要求,决定“七一”期间,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党内“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七一”期间。

二、参与对象

1.号召全县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捐出至少一天的工资收入。

2.鼓励其它党员及党外人士参与。

3.发动各级组织及机构参与。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一日捐”活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好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员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党员自愿参与“一日捐”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让社会了解党内“一日捐”活动的基本情况。

2.细化责任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要负责所辖党组织募捐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募捐活动,捐款金额要进行公示。捐款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党组织、其它各级组织及机构直接存入党内关怀专用账户,各中小学党组织的捐款由县教育党工委负责收齐后存入党内关怀专用账户。捐款存入账户后,凭银行进账单及时到县委组织部605室开特殊党费收据,同时上报捐款花名册(见附件)。

四、捐款用途

所有捐款均缴入党内关怀专用账户,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用于开展党内关怀活动。

附件:捐款花名册

账户名称: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号:310****209026435609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彭水支行

联 系 人:李小芸

联系电话:78448312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6624

附件

 

捐款花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姓名

性别

入党时间

捐款金额(元)

备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629日印

编辑:秦彪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消防安全示范课竞赛(中学组)简报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中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青龙路520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