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干部及教职工实绩档案的
有关要求
1.据实填写。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记载和反映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工作实绩,不得虚造、夸大实绩,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集体审定。领导班子要结合“一讲二评三公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实绩档案”要经单位集体审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公章后上报。
3.规范管理。实绩档案实行一人一卡,分级建立。
4.强化运用。“实绩档案”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成绩单”,要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实绩档案的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本次建立的实绩档案记载时间为2008年至2011年度,中层干部及教职工填写“附件-教职工实绩考核”(1-4项),学校领导班子填写“附件—领导实绩考核”(1-6项);完成后于2011年12月23日以前将电子文档上传psxhjzz****@163.com,12月24日学校整理后相关纸质件盖章上报。
逾期自行负责!!
汉葭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