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彭水自治县汉葭中学校以“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为主题,充分利用LED、板报、宣传栏、晨读、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宪法日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实效。
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早上,我校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只见各班级充分利用晨读时间,班主任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上宪法教育课,12月9日,在天气较暖的时间,学校还将举办“法制讲座”主题活动,届时,学校将邀请该校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走进校园,对全体师生进行宪法知识讲座。
据介绍:学校开展宪法日各类宣传教育学习活动,旨在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师生在校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争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