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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人〔2013〕19号彭水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28日 11:43:39 来源: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镇中学校 访问量:1130

 

彭水教人20131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3 6)转发给你们,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48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教委人事科,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李翎秀宇     联系电话:78446425

    邮箱:1340725****@qq.com

 

 

(此页无正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13年3月2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渝教师〔20136)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由市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未来教育家所组成的市级名师名家梯队,选拔、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知名教师,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市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市级教学名师100名。市里按1:1.5比例放大推荐名额到各区县(自治县)和委属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参评资格。参加“国培计划”—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市级教学名师异地脱产研修项目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重庆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资格证书;虽不具备以上两项条件,但在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等各方面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

(二)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最近五年内一直从事所申报学科教学工作;男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下(截止申报当年的920)。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实践“立德树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记录。

(四)具有突出的教学业绩。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良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得市级赛课(或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指导教师获得市级赛课(或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奖项。

(五)具有较强教科研能力。5年来主持(或主研)完成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主编(参编)出版论著(或教材)1部,或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所在区县或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2)和业绩统计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推荐。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评议组,对自荐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形成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县教委(教育局)。

(三)区县教委(教育局)初审。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组织由专家、教师代表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学校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然后投票决定推荐对象,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四)教学测评。各地推荐的候选人须录制一堂不少于1课时的课堂教学实录,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的课堂教学进行效果测评,并将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凡不参加课堂教学测评者,视为放弃。

(五)集中评审。由市里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地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以量化考评排名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审批认定。市教委对专家组评审合格名单进行审批,对审批合格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后,由市教委行文公布重庆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名单。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事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按照市级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认真负责推荐候选人。

(二)严格程序。市、区(县)两级都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成果的全面考核,特别是要切实抓好评议、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三)报送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和委属单位务必于2013430日前,将附件234及印证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所有印证材料要求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首附目录。复印件应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内容包括:市级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或市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教科研成果等。同时,还须报送DVD光盘一张(含1课时的教学课堂实录,教学录像视频文件必须采用mpg2格式压缩,分辨率720×576)。

通讯地址:重庆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07室)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

        对象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学名师申报表

 3.重庆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

   对象业绩统计表

 4.重庆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

   名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3月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7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县/学校

名额

区县/学校

名额

万州区

5

 

4

涪陵区

4

云阳县

4

渝中区

4

奉节县

3

大渡口

2

巫山县

3

江北区

4

巫溪县

2

沙坪坝

4

石柱县

3

九龙坡

4

秀山县

3

南岸区

4

酉阳县

3

北碚区

4

彭水县

3

万盛经开区

2

江津区

4

渝北区

3

合川区

4

巴南区

3

永川区

4

黔江区

4

南川区

2

长寿区

4

北部新区

2

綦江区

4

重庆一中

2

大足区

4

南开中学

2

潼南县

3

重庆八中

2

铜梁县

3

巴蜀中学

2

荣昌县

3

育才中学

2

壁山县

2

外语学校

2

梁平县

3

西师附中

2

城口县

2

人民小学

2

丰都县

3

巴蜀小学

2

垫江县

3

西师附小

1

武隆县

3

教管校

1

 

3

 

 

合计

150

  • 附件(1个)
  • 彭水教人〔2013〕19号转 (148480kb) 下载
编辑:秦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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